本校交通方便,事務繁多,校內外借用場地需求高,為使各單位順利借用,避免衝突爭議,以下說明:
壹、行政(教師)場地借用流程(sop)
一、 平日(週一到週五上課時間):線上登記(演藝廳及活動中心需電話確認)
(因無收費問題較單純,只論先來後到,可在系統卡位)。
二、
下課時間(17:00後)及周末假日:
1.一律用紙本向總務處財管申請(僅在線上登記不算數)
2.僅需書寫借用人、借用時間、活動名稱(內容、參與人數)、借用場地,財管收件確認無場地衝突即完成借用,借用單位即可上系統登錄框住場地。(活動中心由財管登錄、演藝廳由特教組登錄),讓其他同仁可從系統看到場地借用的情況。
假日或非上課時間的狀況:
1.借用人員較複雜:教師、行政、學生、校外、家長會、承辦試務等,場地衝突機率高或活動互相影響,也會因不清楚其他人員借用狀況誤以為線上登記即成功借用
2.需考慮場地費、冷氣費、清潔費、人員值班費等相關費用
3.需會相關處室知悉,如衛生組(校園清潔)、教官(校園安全)、會計室(收費)等,亦須通知警衛哪裡需開關門及注意事項。
須以紙本為據,避免場地衝突及提供必要協助
貳、學生及校外申請場地借用流程(sop):
不分平假日,需紙本完整核章,讓相關各處室知悉並同意(繳完費用方屬完成場地借用手續)。